
不管房产是因为什么原因要进行过户,肯定都需要当事人携带相关的材料提交到房管所以后,房管所才会根据实际情况对房子的产权问题进行更名的。但是遗产过户是需要一些手续的,只要手续合格了,遗产过户将会省去许多不必要的麻烦,下面我来说一说具体有些什么手续要求。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首先要看有无遗嘱。如有,需带上遗嘱、死亡证明、户口簿和本人的身份证到房管部门直接办理过户手续;如没有遗嘱,则需要其他有继承权的亲属放弃对该房屋继承权,必须到公证机关办理继承公证,然后持公证书、死亡证明、房产证等办理过户到房产所在区的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即可。
我国继承法中当对遗产房产过户需要什么手续是有所规定的,如果说立的有遗嘱的话,那么直接带上遗嘱,死亡证明,户口本和本人的身份证等这些证件办理过户就可以了。如果没有遗嘱的话,相对来说比较麻烦,这种情况需要有其他亲属放弃对该房屋的继承权的协议,然后将协议进行公证以后才能够办理过户。
1、应该先看被继承人是否由遗嘱,有遗嘱的,应当按照遗嘱执行。
2、没有遗嘱的,应该确定哪些人可以作为继承人。继承人第一顺寻(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寻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寻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3、最后,才是确定各继承人之间的份额,按照继承法的规定,同一顺位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4、依照《继承法》规定,在遗产分割时,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份额。
5、在继承时,按照《继承法》的要求,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以保护继承人死亡后出生的子女和利益。
6、我国《继承法》中特别规定了遗嘱抚养协议。公民可以无法定抚养衣服的自然人或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协议,以保障受扶养人的生养死葬。
任何继承人不得私自转移、恶意侵吞,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9条规定?“人民法院对故意隐匿、侵吞或争抢遗产的继承人,可以酌情减少其应继承的遗产。”因此,发现转移遗产的情况,可以向法院起诉追回应继承的份额,转移遗产者有可能承担减少继承遗产的法律后果。其他继承人如果不共同起诉他,法院会在起诉后通知他们,并均列为原告,如果有不愿意做原告的,则表示放弃了此财产的继承权。起诉前,收集非法转移遗产的确凿证据,收集非法转移人的身份情况,然后持上述证据向主要遗产所有地或者被告所在地的法院起诉。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查封、冻结被转移的财产,为将来胜诉后有财产可供执行。对于涉及银行的证据,可以在起诉后,向法院申请,请求法院协助到银行取证。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人民法院对故意隐匿、侵吞或争抢遗产的继承人,可以酌情减少其应继承的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