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也就是说,判断是否属于逃逸的关键就在于准确认定肇事人离开现场的目的,如果离开现场的目的不是为逃避法律追究,而是惧怕被害人家属围攻、殴打而离开现场,或者因报案或为抢救被害人需要而不得不离开现场等,均不属于“逃逸”。
说肇事逃逸这个罪的最主要标准是为了逃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事故责任、赔偿责任)而离开事故现场的行为。如果有证据表明你是有意承担事故责任且愿意协商处置,只是单纯的未达成一致或负气离开,且事后积极赔偿,则不会定未肇事逃逸罪。肇事逃逸罪未造成严重后果的话通常是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并罚款、拘留加吊销驾照,严重的话入刑!以后遇到这种情况,即使现场协调不成也要拍照留证据并及时报警,这样再撤现场后期继续处理也不会被定肇事逃逸。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驾驶人明知发生了交通事故,为了逃避法律责任,驾车逃离现场或者弃车逃离现场的违法犯罪行为。一般要有三个条件:
首先是明知发生了交通事故。比如说你明明撞了行人,甚至你的风挡玻璃还被碰坏了。不管你是否承认,这种情形可以明确推定你明知发生交通事故。当然也确实有不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形,比如说夜间有行人被大货车车尾的车门挂倒,这种情况驾驶员就很难发现。
其次是人离开了事故现场。主要有两种情况,一种是车留在现场,人离开了,还有一种就是驾驶车辆离开了现场。
最后就是离开现场的目的是为了逃避法律责任。除非你本人受伤,到医院去医治,可以视为离开现场有一定的正当理由之外。其他离开现场的目的很难说不是为了逃避法律责任。这个逃避法律责任是多种的,常见的是为了逃避事故责任,当然也有酒驾等为了逃避更重的责任的。比如说,驾驶员喝酒了,他发生事故后,报了案,说是自己开的车。谎称自己受伤去就医,实际上却是为了逃避酒驾的法律责任。这也应构成交通事故逃逸。
交通事故逃逸,严重的构成刑事犯罪,在交通肇事犯罪量刑时属于从重情节之一。即使不构成犯罪,一般也会被处以行政拘留,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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