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管辖内的群众如果产生了矛盾,可由社区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调解,这样可尽量的避免将事态的发展扩大,从而最终扼杀在摇篮里。那么社区矛盾调解的方法都有哪些?下面我们就来说明一下。
社区矛盾调解的方法
一、面对面调解法
面对面调解法是指调解人员在调解民间纠纷时,将纠纷当事人召集在一起,当面摆事实、讲道理,在调解的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和调解人员同时到场的调解方法。这样做有利于凸显调解人员的中立地位,保障程序公正。面对面调解法一般在以下两种情况中可适用:
(1)适用矛盾较小,涉及亲情类纠纷。当事人之间或者分歧不大,或者矛盾不尖锐,或者纠纷当事人之间有一定的感情基础,需要坐在一起来解决问题,如家庭、婚姻、邻里、同事、朋友之间的纠纷大都可以运用此调解方去。
(2)适用于双方分歧逐渐缩小、对抗性不强,情绪也较稳定的情形。此类情形是在调解人员做了大量工作的基础上,当事人双方的分歧越来越小,情绪也趋平稳冷静,有可能进行理智协商的情形下,宜采用面对面调解的方式。在面对面调解过程中,为了防止场面失控情形的出现,调解人员必须有能力主导话题、安抚情绪。一旦出现场面失控,调解人员要注意把握时机、灵活或者中止调解。
二、背靠背调解法
背靠背调解法是指调解人员在调解民间纠纷时,分别对当事人进行个别谈话沟通,在调解的过程中只有一方当事人和调解人员到场的调解方法。换句话说,就是调解时不让当事人进行直接面对面地沟通,而是由调解员分别对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使双方不断让步,分歧趋于接近,从而促成调解的方法。
背靠背调解一般适用于调解人员需要私下了解当事人的情况,比如想了解当事人的谈判底线时,或者当事人情绪较激动,双方存在明显的对抗情绪,或者当事人固执已见,对事实的认识分歧较大的情形。
三、换位思考法
换位思考法就是在解决纠纷时,使调解人员和当事人都能设身处地地站在对方的立场上体验和思考问题,体察对方的感受和态度,形成与对方在情感上的共鸣,从而理解对方并改变自己的观点和态度。
运用体现在以下2个方面:
一是调解员与当事人之间的换位思考,也就是调解人员要站在纠纷当事人双方的立场和角度,促使当事人全面解决纠纷。调解人员站在当事人的立场,有助于与当事人顺利沟通,得到对方的信任。
二是引导当事人之间的换位思考,调解人员引导、启发纠纷当事人相互在对方的立场上考虑问题。
在采用引导、启发当事人换位思考时,要特别注意,引导、启发当事人互相之间进行换位思考,并不是直接告诉当事人对方的想法及感受,而是应当通过告知对方的处境等背景和不断提出适当问题的方式引导,比如提出“如果是你,你会怎么办?”这种问题,让当事人自己体会到对方的感受,得出正确的结论。
四、褒扬激励法
褒扬激励法,主要是对纠纷当事人本身所具有的优点和长处或者在该纠纷中表现出来的正确做法,运用激励的语言唤起当事人自尊心、荣誉感,调动当事人的积极性,使当事人主动做出让步,以了结纠纷的一种方法。
这就要求调解人员要善于发现当事人的优点和长处,并及时用热情洋溢的话语加以赞赏、表扬,巧妙地唤起当事人的自尊心、荣誉感,不失时机地鼓励当事人以高姿态、高风格来对待纠纷。
这种方法对调解工作具有很好的促进作用:一是平稳当事人的情绪。因为大部分人都希望得到别人的支持和肯定,而对批评一般都比较反感。二是赢得当事人的信任,缩短人民调解员和当事人之间的距离。三是可以堵住当事人反复不定的后路。对当事人给予肯定的评价,等于是公开给他贴了一个好的标签,会使当事人以此作为衡量自己行为的标准,从而不会做出与此相悖的行为。
五、情感触动法
情感触动法就是在调解中利用亲情、友情、族亲、邻里关系和调解人的情感方式打动当事人促成和解的方法。通俗点说就是打感情牌了,对那些感情基础较好的纠纷当事人,通过使他们回忆从前相处、或者共同生活的美好时光,再现同舟共济、相互包容、相互理解、相互支持的历程。
六、明法析理法
明法析理法就是指调解人员在调解过程中向当事人讲解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向当事人讲明道理,纠正他们的某些错误观点,让他们意识到自己的有些行为和主张是于法不合、于理不通的。若他们一意孤行可能要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从而引导当事人按照法律规定的思路寻找纠纷的解决办法。
很多纠纷的产生,是由于当事人对法律不甚了解或者只是一知半解。
明法析理法的适用对象大多是法律意识淡薄、法律知识欠缺的当事人。调解人员耐心讲明相关法律规定,再辅以类似案例的讲解,当事人就容易接受。在使用明法析理时,根据纠纷情况的不同,调解人员需要耐心再耐心地向当事人释明法律,调解人员也需要运用严肃的语气、简短明了的语言对当事人进行法律震慑。
社区矛盾调解的的优势
人民调解委员会是群众性自治组织,具有两方面特性:既是群众性的,又是自治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委员会,办理本居住地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治安,并且向人民政府反映群众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调解委员会是在基层人民政府和基层人民法院指导下,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规定:“人民调解委员会是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下设立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
以上是对''社区矛盾调解的方法''相关内容阐述,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